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7-27 14:29
  • 招标信息区域:吉林
  • 浏览次数48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717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25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25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

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已落实。潜在投标人以现场报名方式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ZDZB2023-0717

1.2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临时电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207.2577万元

1.5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1.6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1.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工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3.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号

联系人:刘晓婷

电  话:0431-8078601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电  话:0431-81815173/1860445738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3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2.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2.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号        

联系方式:刘晓婷0431-8078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18604457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1860445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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