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5-1#、2-1#、2-2#地质勘察服务比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10 22:23
  • 招标信息区域:北京
  • 浏览次数59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5-1#、2-1#、2-2#地质勘察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5-1#、2-1#、2-2#地质勘察服务

项目编号:北林招(服)[BX2023]0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赵鹏、文林、白晶、赵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2023583-8028、8030、8026、188104303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3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老师、马老师、李老师 010-62337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娟、赵鹏、文林、白晶、赵伟 010-82023583-8028、8030、8026、188104303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北林招(服)[BX2023]013号

2.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5-1#、2-1#、2-2#地质勘察服务

3.采购方式:校内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01包: 15 万元,02包: 12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2-1#、2-2#地质勘察服务

15万元

1项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对拟建设场地进行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2)协助完成地质勘察报告强制性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补充完善地质勘察报告;(3)完成土壤氡浓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4)完成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含降水方案设计)及相关论证工作;(5)参与交底、验槽、验收等施工配合工作;(6)完成现场勘察外业所必需的障碍物清除工作。

02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5-1#地质勘察服务

12万元

1项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对拟建设场地进行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2)协助完成地质勘察报告强制性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补充完善地质勘察报告;(3)完成土壤氡浓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4)完成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含降水方案设计)及相关论证工作;(5)参与交底、验槽、验收等施工配合工作;(6)完成现场勘察外业所必需的障碍物清除工作。

备注:供应商可以参加单独一个包,也可以参加两个包,可以兼投兼中。

6.合同履行期限:01包:整体服务周期自勘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直至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其中,自发包人下发的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计算,分别于10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报告和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含降水方案设计)初步方案,25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检测报告和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后续按审查意见直至通过为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勘察。以上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发包方时限要求为准。

02包:整体服务周期自勘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直至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其中,自发包人下发的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计算,分别于10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报告和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含降水方案设计)初步方案,25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检测报告和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后续按审查意见直至通过为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勘察。以上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发包方时限要求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01包)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02包)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30811日至202308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506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 1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前往现场进行比选文件购买,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查。未进行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而复制文件投标的,其投标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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