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9-06 19:08
  • 招标信息区域:宁夏
  • 浏览次数26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002280

项目编号: ZCBY-NX-ZC2023-020

项目名称: 吴忠市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75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75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看守所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10752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752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9-06 18:59:20 至 2023-09-1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9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9-19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 CA 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3)参加投标如出现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7)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恒昌未来城2期西南侧约160米
       联系方式: 182956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A 座 27 层
       联系方式: 13469592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泽
       电话: 18295636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嘉川
       电话: 1346959234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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