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防火检查站视频监控和防火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 | 新泰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防火检查站视频监控和防火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27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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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82 |
| 项目名称:新泰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防火检查站视频监控和防火装备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67.95万元 |
| 最高限价:67.9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新泰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防火检查站视频监控和防火装备采购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67.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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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见问题”栏目下载。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本级 |
| 地 址:新泰市顺河东路360号 |
| 联系方式:0538-7224736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县(区)汶南镇滨湖路太平庄号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0538-727301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莹 |
| 联系人电话:0538-7273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