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13 21:07
  • 招标信息区域:辽宁
  • 浏览次数7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BNUB-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1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不一致以其他补充事宜为准。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BNUB-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本项目选取一家车辆承修企业,对采购单位的小轿车、商务车、客车、越野车等车型进行维修保养服务

辽宁省

鞍山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5万元

3.最高限价:无最高限价。报价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时费、配件费及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中的单价作为与采购人结算的单价依据,具体结算总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维修保养服务数量为准;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已完成注册的报名单位,请在投标前,完成相应信息的维护工作。

(六)投标人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车辆维修二类以上维修经营业务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013日至1020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申领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根据编号0747-2367SCCLN612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包/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支付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nbo1@sinochem.com。

(五)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1190815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119090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104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119090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104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博、姜沫竹

办公电话:15242016660

电子邮箱:anbo1@sinochem.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于科长

移动电话:13394129887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王助理13314042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            

联系方式:安博1524201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博

电 话:  1524201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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