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缉私局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公共服务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31Z1445222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缉私局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966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966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 业务用房修缮 | 1项 | 60日历天 | 474966.14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0年-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11)本项目只接受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公共服务区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领购方式:(领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上传)以下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1)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331Z1445222
(2)国内供应商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标书(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电话:020-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郑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https://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254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6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0-8110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黄泽琛、李玉玲/020-37860562、3786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琛、李玉玲
电 话: 020-37860562、3786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