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第二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25 08:28
  • 招标信息区域:吉林
  • 浏览次数23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8389047@qq.com,邮箱主题框内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U-WT23036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第二包)(第三次)

服务要求:完成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处理项目:处置化学实验废弃物,包含:化学实验废液(含废液空瓶)、一般类化学品、有毒有害类化学药品、剧毒类化学品,处置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包预算止。

服务地点:长春市吉林大学前卫北区、南湖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和平校区、南岭校区。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包预算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包预算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认可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收集、贮存、焚烧、利用、清洗危险废物的经营能力,且有充足、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空间及安保措施,确保贮存、处置过程不丢失,处置记录详实。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8389047@qq.com,邮箱主题框内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方式:将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8389047@qq.com,邮箱主题框内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卫路10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商贸楼(北门外)四楼(致远街与前卫路交汇,315路公交调度站旁),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4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第二包)(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将申请资料发送至58389047@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U-WT23114(第三次)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第二包)(第三次)

包组划分:2个包(本次招标为第2包)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第二包)(第三次)

服务要求:完成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处理项目:处置化学实验废弃物,包含:化学实验废液(含废液空瓶)、一般类化学品、有毒有害类化学药品、剧毒类化学品,处置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包预算止。

服务地点:长春市吉林大学前卫北区、南湖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和平校区、南岭校区。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吉林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包预算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认可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收集、贮存、焚烧、利用、清洗危险废物的经营能力,且有充足、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空间及安保措施,确保贮存、处置过程不丢失,处置记录详实。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将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8389047@qq.com,邮箱主题框内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扫描后《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邮箱,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要填写项目名称。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开户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行号:10224100040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卫路10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商贸楼(北门外)四楼(致远街与前卫路交汇,315路公交调度站旁),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4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请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及供应商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大学采购与采购管理中心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5167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雨、徐莹莹

电话:0431-81101867,180886448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5167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方式:王春雨、徐莹莹0431-81101867,18088644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431-8516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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