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25 17:1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39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YJTJ-J3JY202306-0145S

二、项目名称: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阳春市河西街道迎宾大道逸锦园A幢201东面 2,324,499.4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工程类(广东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自签订合同后10天内开工,开工后60天内完成。 黄梦菲 二级建造师粤2442020202112428 2,324,499.4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兆发李俊桦李小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2、根据财库[2016]198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中标人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付款时注明项目名称。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1.927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阳春市马水镇X591线单改双工程(K11+967-K15+361)):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67 19.33 9.86 79.86 1 1
广东汇晟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67 18.00 10.00 66.67 2 2
广东扬柏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67 11.50 9.86 53.03 3 3
广东创嘉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67 16.17 9.86 52.7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64号

联系方式:0662-773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江市腾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商住楼三区G-121号(中兴物业门口)

联系方式:0662-7750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华锋

电  话:0662-7750966

阳江市腾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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