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2026年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TJRD-2023-B-0154)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03 19:21
  • 招标信息区域:天津
  • 浏览次数35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2026年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TJRD-2023-B-015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2026年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TJRD-2023-B-015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2026年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2023-B-0154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2026年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2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3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4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5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6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7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8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9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第10包 150 15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第一包至第七包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4.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2.6属于《2023年度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规定。(二)第八包至第十包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第八包至第十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2.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评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2.6.属于《2023年度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2、投标人代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如下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地址(用以接收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3、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29号
  联系方式:022-29243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022-5995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芳洲
  电 话:022-599538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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