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供电配套工程(新建4#站)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11-12 10:19
  • 招标信息区域:上海
  • 浏览次数30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供电配套工程(新建4#站)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工06-0574

项目名称: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供电配套工程(新建4#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2973.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385.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587.79平方米。本项目为静安区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供电配套工程(新建4#站),包括不限于外排管、计量柜、PML柜、分支电缆及接地;按既定施工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工作、包含相关其他一切涉及供电配套的施工工作,确保通电验收合格使用。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及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所有按设计、国家规范或地方规定需达到的节能、环保要求(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2. 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2)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其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显示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信息概览内若存在行政处罚或黑名单则需提供完整的处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企业需具有外地进沪备案许可证);项目经理专业资格证书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注:以上资料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响应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华新路619号        

联系方式:陶老师 021-56628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陈娜 / 顾皓雯 /孙红梅 15001828695/19802177275/19901824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娜

电 话:  1500182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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