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和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决策研究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24 17:12
  • 招标信息区域:内蒙古
  • 浏览次数24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和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决策研究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3Z-1025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维服务和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决策研究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本项目共两包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维服务

1项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监管数据中心、工作门户、服务门户、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分析评价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子系统、功能模块)定期对系统的所有功能进行巡检,及时排查解决相关系统问题,力求系统的性能长期维持良好状态。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60000

2

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决策研究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1项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决策研究数据信息应用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内容分为软件系统运维、基础环境运维及其他运维。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4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核对获取采购文件材料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材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料发送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工作人员将对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方式:王绥;0471- 4827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328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维平

电 话:  0471-328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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