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11-29 13:07
  • 招标信息区域:辽宁
  • 浏览次数18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202311064

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监测的相关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前请电话预约,以免开标不在公司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周女士024-7989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市            

联系方式:姚女士/关女士 024-7227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24-798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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