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新媒体宣传器材技术参数公示和意见征集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1-29 12:44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
  • 浏览次数413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新媒体宣传器材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新媒体宣传器材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佳星

项目联系电话:0731-52668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殷先生 0731-52668626;42234918@qq.com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确保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新媒体宣传器材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技术参数(见附件1)进行网上公示,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和产品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支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具体技术参数和预算价格等信息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42234918@qq.com邮箱,超过公示期上报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一)意见要求:提出的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则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二)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面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如有);

4.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盖章);

(三)资料上传要求:

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站新媒体宣传器材货物采购项目意见建议。

邮件正文: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如有)+联系方式+邮箱。

邮件附件1:将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代表(盖章版)和授权人证明文件(盖章版)等基本信息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附件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邮件附件2:将所有意见表(盖章版)和证明、论述资料(盖章版)扫描成1个PDF文档(按照意见表在前、证明资料紧贴其后的顺序逐个装备排序)上传,命名为附件2某某公司意见及证明资料盖章资料;

邮件附件3:将所有意见表电子版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上传,命名为附件3某某公司意见电子版资料。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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