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建专修室项目地质勘察公司选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14 20:16
  • 招标信息区域:青海
  • 浏览次数18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某部新建专修室项目地质勘察公司选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或324626553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SQEV-G3021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竞谈(服务)2023-067

项目名称:某部新建专修室项目地质勘察公司选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勘察服务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甲方指定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自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至勘察人承担的中标范围内服务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止。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至勘察人承担的中标范围内服务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截图。2.供应商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资格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或3246265532@qq.com

方式: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246265532@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        

联系方式:杨先生 0979-8401445,1773097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杨女士 0971-4326699, 13299806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979-8401445,177309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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