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宁德·非遗过大年”文旅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17 20:32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7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山海宁德·非遗过大年”文旅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TP-ND-2023036

项目名称:“山海宁德·非遗过大年”文旅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1项

4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0000

400000

4000

策划以“山海宁德·非遗过大年”为主题活动,借助春节这一传统节日开展以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闽浙粤非遗文化活动,打造“好吃、好玩、好看、好拍”的非遗大集,给市民及游客朋友提供一个更深入地了解和感受宁德市丰富的文化遗产等平台渠道,在节假日日感受传统非遗文化的魅力,享受浓厚的节日氛围。依托中心城区最热闹的万宝商圈,利用整合原蕉城夜市的固定设施场地及广场原有活动。按小投入大影响的原则,整合年末广场年货节和年后开春街头文化艺术节两大活动,串联春节年前年后长达2-3个月的持续推广,做强做深宁德文旅非遗+的融合发展品牌。更好地宣传宁德市文化旅游资源,提升宁德市文化旅游品牌形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14号)。(7)《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购买文件费用、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特别提示

1、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吴映瑶 1328593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周伟玲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伟玲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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