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1

  • 发布日期:2023-12-18 20:19
  • 招标信息区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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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P5投标人资审业绩与P61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一栏,“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请问由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银奖”是否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3、问题:招标文件第149页和第150页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为填报招标文件212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时对应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答复:是。

4、问题:请问,填报招标文件212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时,表中的“投标单价(元)”这一列是否要和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单价一致,而不一定要和《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基准单价一致?

答复:“投标单价(元)”这一列应填写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单价。

5、问题:招标资料“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初稿11.20”中的“软件版清单”文件夹中是有报价的软件版的清单,该软件版清单格式也不是招标文件须知10.14所述的“18ZHZB 格式”,打开后其操作状态显示为“招标”,并且其总价和控制价一致,请问该软件版清单是否可以作为招标清单用作以投标报价?还是另行提供“18ZHZB 格式”的招标清单?

答复:本项目已发布软件版控制价,现补充发布“18ZHZB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问题:招标文件第210页“(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如果没有“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情况,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和上传该表格。

答复: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如投标人选用的全部为参考品牌,本处提供响应承诺即可。

7、问题:招标文件第211页“(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果不存在“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情况,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和上传该表格?

答复:投标人根据其单位工程报价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8、问题:招标文件第192页-209页中的报表格式与新点计价软件和“清单电子版”文件夹中的清单报表格式略有不一致,因上传标书时最终需要“生成后缀名须为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请问上传“后缀名须为 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是否不需要再上传招标文件第222页-237页中的报表格式?并且报表格式以“后缀名须为 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格式为准?

答复: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一)至(十七)以生成后缀名须为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格式为准。

9、问题:请问项目经理有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内容为准,须同时满足其所有要求方予认可。

10、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疫情影响及施工进展,大部分项目受其影响,未能按时竣工,存在一定排他性。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请问是否可以以竣工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不存在排他性,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请问是以项目竣工时间还是以获奖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2)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

12、问题:项目经理获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参与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在项目中任职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请问以项目竣工时间还是以获奖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3)项目经理获奖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

13、问题:详细评审要求业绩时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疫情伊始,项目很难正常开工并按时竣工评奖,评审业绩要求一般要求均是近五年。综上所述,详细评审标准存在不合理性,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4、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注导入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获奖节点,在商务文件里已包含,是否需要重复提交。

答复: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排版,如有涉及到重复的内容可多处均放置或指引向投标文件其他章节,不影响评审投标文件即可。

15、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模块中政务数据获取节点中包含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共享政务数据获取这两个节点,请问分别需要上传哪些资料,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未有明显说明,请明确。

答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第3款,已对相关要求做出表述。

16、问题: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面积,是否能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17、问题: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和奖项:2020年1月1日签订合同为准,项目经理承揽单体23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竣工后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明显不合乎常理,排斥潜在投标。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3)项目经理获奖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与业绩时间要求不同并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存在合理性问题,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8、问题: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招标清单中未见18ZH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我单位无法生成18ZHTB格式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请予以回复。

答复:本项目已发布软件版控制价,现补充发布“18ZHZB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9、问题:最高投标现价总说明中明确“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28.12元只计取税金。”即人工费按照168.12元/工日计取。与最高投标限价软件版中人工费按照167.09元/工日计取不一致。

问:本项目人工费按何值计取。

答复: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人工费更正为“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27.09元只计取税金。”

20、问题:我单位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28000平方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单体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问题描述的要素不完整无法判断,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1、问题:招标文件中关于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若我司提供的项目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中能体现该业绩的单体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2、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我司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未体现是单体建筑,但是中标查询网址中的招标公告中明确显示该项目为单体建筑,请问提供中标查询网站的招标公告截图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3、问题:招标文件P61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满分3分。”请问,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如业绩相关评审因素满足招标文件,且合同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内容则可以认可。

24、问题:招标文件P62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得3分,满分3分。”明确项目经理业绩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还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问题: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单体面积,竣工验收资料上的单体面积是否可以作为单体面积的证明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6、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请问“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须提供。

27、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有“评审因素索引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评审因素索引表”,请问“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须提供。

28、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无“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和“九、诚信投标承诺书”模块,请问“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和“九、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可以传至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模块中?

答复:相关内容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无对应模块的,上传至“其他资料”模块中。

29、问题:如项目业绩含多个单体,但合同内只体现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竣工报告只体现总建筑面积,但总建筑面积满足2.3万㎡,不体现单体建筑面积,请问该种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

30、问题: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 50 页,封皮、目录、附表是否包含在 50 页的范围内?进度计划及总平面图是否受纸张大小限制,是否可以采用 A3 等?

答复:封皮、目录、附表包含在内,电子标书页数不区分纸张大小。

31、问题:根据系统上传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在“施工组织设计”一栏中上传完整的施组文件,施组文件中已包含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一栏是否需要重复上传?若需要重复上传,文件是否受到 50 页的限制?

答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应在电子投标软件对应的模块中上传,不在施工组织设计的页数限制范围内。

32、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 1 个单体建筑面积 23000 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招标文件第25页: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建筑面积)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

问:该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是否为已竣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答复: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

3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加变更项的85%(不含暂列金);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递交等额保函)后,发包人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剩余质保金”更正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加变更项的85%(不含暂列金);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34、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1、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3年10月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更正为“1、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3年11月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

3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澄清答疑1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项目编号2023AFWGZ02718)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P5投标人资审业绩与P61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一栏,“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请问由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银奖”是否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3、问题:招标文件第149页和第150页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为填报招标文件212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时对应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答复:是。

4、问题:请问,填报招标文件212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时,表中的“投标单价(元)”这一列是否要和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单价一致,而不一定要和《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基准单价一致?

答复:“投标单价(元)”这一列应填写投标报价中相应材料单价。

5、问题:招标资料“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初稿11.20”中的“软件版清单”文件夹中是有报价的软件版的清单,该软件版清单格式也不是招标文件须知10.14所述的“18ZHZB 格式”,打开后其操作状态显示为“招标”,并且其总价和控制价一致,请问该软件版清单是否可以作为招标清单用作以投标报价?还是另行提供“18ZHZB 格式”的招标清单?

答复:本项目已发布软件版控制价,现补充发布“18ZHZB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问题:招标文件第210页“(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如果没有“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情况,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和上传该表格。

答复: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如投标人选用的全部为参考品牌,本处提供响应承诺即可。

7、问题:招标文件第211页“(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果不存在“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情况,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和上传该表格?

答复:投标人根据其单位工程报价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8、问题:招标文件第192页-209页中的报表格式与新点计价软件和“清单电子版”文件夹中的清单报表格式略有不一致,因上传标书时最终需要“生成后缀名须为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请问上传“后缀名须为 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是否不需要再上传招标文件第222页-237页中的报表格式?并且报表格式以“后缀名须为 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格式为准?

答复: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一)至(十七)以生成后缀名须为18ZHT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格式为准。

9、问题:请问项目经理有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内容为准,须同时满足其所有要求方予认可。

10、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疫情影响及施工进展,大部分项目受其影响,未能按时竣工,存在一定排他性。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请问是否可以以竣工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不存在排他性,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请问是以项目竣工时间还是以获奖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2)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

12、问题:项目经理获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参与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或等同于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在项目中任职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请问以项目竣工时间还是以获奖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3)项目经理获奖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

13、问题:详细评审要求业绩时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疫情伊始,项目很难正常开工并按时竣工评奖,评审业绩要求一般要求均是近五年。综上所述,详细评审标准存在不合理性,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4、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注导入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获奖节点,在商务文件里已包含,是否需要重复提交。

答复: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排版,如有涉及到重复的内容可多处均放置或指引向投标文件其他章节,不影响评审投标文件即可。

15、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模块中政务数据获取节点中包含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共享政务数据获取这两个节点,请问分别需要上传哪些资料,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未有明显说明,请明确。

答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第3款,已对相关要求做出表述。

16、问题: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面积,是否能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17、问题: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和奖项:2020年1月1日签订合同为准,项目经理承揽单体23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竣工后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明显不合乎常理,排斥潜在投标。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P63)项目经理获奖评审项要求中,备注“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已明确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与业绩时间要求不同并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存在合理性问题,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8、问题: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招标清单中未见18ZH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我单位无法生成18ZHTB格式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请予以回复。

答复:本项目已发布软件版控制价,现补充发布“18ZHZB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9、问题:最高投标现价总说明中明确“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28.12元只计取税金。”即人工费按照168.12元/工日计取。与最高投标限价软件版中人工费按照167.09元/工日计取不一致。

问:本项目人工费按何值计取。

答复: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人工费更正为“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27.09元只计取税金。”

20、问题:我单位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28000平方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单体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问题描述的要素不完整无法判断,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1、问题:招标文件中关于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若我司提供的项目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中能体现该业绩的单体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2、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我司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未体现是单体建筑,但是中标查询网址中的招标公告中明确显示该项目为单体建筑,请问提供中标查询网站的招标公告截图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3、问题:招标文件P61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3分,满分3分。”请问,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如业绩相关评审因素满足招标文件,且合同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内容则可以认可。

24、问题:招标文件P62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1个单体建筑面积2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得3分,满分3分。”明确项目经理业绩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还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问题: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单体面积,竣工验收资料上的单体面积是否可以作为单体面积的证明材料?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应能体现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6、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请问“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须提供。

27、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有“评审因素索引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评审因素索引表”,请问“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需要提供

答复:须提供。

28、问题: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无“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和“九、诚信投标承诺书”模块,请问“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和“九、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可以传至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模块中?

答复:相关内容投标制作软件版中无对应模块的,上传至“其他资料”模块中。

29、问题:如项目业绩含多个单体,但合同内只体现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竣工报告只体现总建筑面积,但总建筑面积满足2.3万㎡,不体现单体建筑面积,请问该种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体建筑面积23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

30、问题: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 50 页,封皮、目录、附表是否包含在 50 页的范围内?进度计划及总平面图是否受纸张大小限制,是否可以采用 A3 等?

答复:封皮、目录、附表包含在内,电子标书页数不区分纸张大小。

31、问题:根据系统上传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在“施工组织设计”一栏中上传完整的施组文件,施组文件中已包含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一栏是否需要重复上传?若需要重复上传,文件是否受到 50 页的限制?

答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应在电子投标软件对应的模块中上传,不在施工组织设计的页数限制范围内。

32、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 1 个单体建筑面积 23000 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招标文件第25页: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建筑面积)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

问:该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是否为已竣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答复: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要求竣工业绩和竣工相关材料。

3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加变更项的85%(不含暂列金);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递交等额保函)后,发包人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剩余质保金”更正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加变更项的85%(不含暂列金);结算审计后,承包人将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34、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1、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3年10月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更正为“1、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3年11月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

3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钱老师

电 话:0551-629017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0551-63735933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0551-6290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6373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  0551-637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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