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自主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XF2023-HG034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26 20:28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9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自主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3-HG034

项目名称: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自主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257.678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XF2023-HG034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自主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陆仟柒佰捌拾贰元整(¥2,576,782.00)

其中包组一消防装备器材1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零肆佰贰拾叁元整(¥1,190,423.00)

包组二消防装备器材2: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捌佰叁拾贰元整(¥512,832.00)

包组三信息通信装备器材: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柒佰柒拾陆元整(¥148,776.00)

包组四火调及宣传器材:人民币柒拾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壹元整(¥724,751.00)

四、项目类别:非通用类(货物)

五、采购需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包组一

消防装备器材1

1

包组二

消防装备器材2

1

包组三

信息通信装备器材

1

包组四

火调及宣传器材

1

备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分四个包组,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应当清晰标注第几包组,每个包组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当分开独立编制和封装。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制造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适用于各包组)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制造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董先生 1382868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联系方式:周小姐 0668-3377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1382868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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