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2023年度陕西省省级政务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30 08:40
  • 招标信息区域:陕西
  • 浏览次数29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陕西省省级政务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3-154

项目名称:2023年度陕西省省级政务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67,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约之日起一年。如有费用结余可顺延使用,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采购包2:同数据运营服务期限,直至项目验收结束

采购包3:同数据运营服务期限,直至项目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1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合同包2(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1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合同包3(第三方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7)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提供2022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2024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共肆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均可。若线下递交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4、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八)本项目总预算22,267,600.00元,其中采购包1:21,739,500.00元;采购包2:405,700.00元;采购包3:122,4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新城大院内

联系方式:029-63912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方式:029-6853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璐

电话:029-68539602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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