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海河流域天津段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D-0168)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24 18:36
  • 招标信息区域:天津
  • 浏览次数4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海河流域天津段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D-016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海河流域天津段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D-016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海河流域天津段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D-0168
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海河流域天津段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763.9万元
最高限价:763.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0 130 江、湖治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633.9 633.9 江、湖治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若证书有附表,则还应提供附表扫描件,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至少包含:1.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2.沉积物:有机质、全磷、全氮。(二)第一、二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系方式:022-87671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22-2453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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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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