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1-05-07 17:57
  • 招标信息区域:宁夏
  • 浏览次数2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RS-21002CG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第一标段:2020年4月-2021年3月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担保机构15家,预算:76800元;

第二标段:2020年4月-2021年3月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担保机构15家,预算:76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联系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pdf格式),报名时需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并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方式:王春香 0951-8553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3号楼507室            

联系方式:尹言 1816950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香

电 话:  0951-855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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