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管道工程基坑水资源论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6-22 09:00
  • 招标信息区域:天津
  • 浏览次数4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管道工程基坑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管道工程基坑水资源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BXZB2021-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59661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29427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5966161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16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管道工程基坑水资源论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4、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自行下载的打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

1)参会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会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报名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询比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至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604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询比文件。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本,(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注: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7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3:30。

(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三)响应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3:30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张工

(二)联系电话:022-59661610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427902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1604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59661610

八、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其他事项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13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联系电话:24431683;

注:1..以汇款方式汇至代理公司银行账号,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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