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扶贫产业砂石路、产业硬化路和屯级道路修缮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7 09:4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9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0年度扶贫产业砂石路、产业硬化路和屯级道路修缮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C2020-G3-00639-GXCH

审批编号:SLZC2020-G3-00639

项目名称:2020年度扶贫产业砂石路、产业硬化路和屯级道路修缮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及预算:

分标

分标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整体概述

采购预算

A分标

产业砂石路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

1

对2020年度上林县实施的103条103.74公里,项目总投资3116.55万元的扶贫产业砂石路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及质量检测。

93.49万元

B分标

产业硬化路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

1

对2020年度上林县实施的53条64.614公里,项目总投资2769.3万元的扶贫产业硬化路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及质量检测。

83.07万元

C分标

屯级道路修缮项目验收及质量检测

1

对2020年度上林县实施的137条174.82公里,项目总投资2484.91万元的扶贫屯级道路修缮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及质量检测。

74.54万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工程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30天内完成检测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只可中标一个分标,评委先对A分标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在A分标已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B分标、C分标中只参与评审,不得再中标,依次推选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顺序为:A分标-B分标-C分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国内注册(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以上(含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认定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8月7日公告发布起。

地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8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特别说明和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1.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1.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1.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畅春湖小区畅春天大厦A座3楼,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陆慧玲,联系电话:0771-2872591、15078715952。

2、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5.1.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1.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17-1号

联系方式:0771-525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畅春湖小区畅春天大厦A座3楼

联系方式:0771-2872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慧玲

电话:0771-2872591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上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上林县明亮镇明山路

联系方式:0771-5229635

   附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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