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13]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BZB1406005A
建设地点:大新县城东区二级公路旁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11层业务技术楼,总建筑面积10404平方米(含地下室21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2100万元
要求工期: 54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011 年 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 年7月17日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7月17日至 2014 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刷卡报名通过后,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新县公安局
地 址:大新县
邮 编: 532300
联 系 人:小王
电 话:137686282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3室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18078183157
传 真:0771-534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