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编制单位、监测单位能不能是一家单位?

   2021-08-24 自治区水利厅 2250
核心提示: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可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第4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测主体责任,在施工进场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规范开展。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同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其中“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同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同一项目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能是一家单位”。
 
请问政策理解是否正确?以及该条款设置的依据和理由?

答: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精神,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可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第4条中“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同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规定。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可以是同一家单位。

广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联系人:钟工
电话:15578985855
QQ:2661543637
免责声明:文章、图片来源自治区水利厅、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0771-5883885删除。
工程通网
工程咨询设计行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水保、能评、可研、建议书、复垦、安评、环评、地灾、工程监理、测绘、检测、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规划等咨询设计服务。
让天下投资项目快速顺利落地!
电话 钟经理 15807771860
Q Q 1582680976
微信 zh1582680976
邮箱 1582680976@qq.com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1号凤岭·麒麟堡A单元2202、2203号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工程通网看到的!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监测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