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7-22 www.gctong.com 35984
核心提示:工程收费标准是工程从业人员及工程管理必不可少的文件,对提高工程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报价、咨询、请款等过程中不可缺少,工程相关收费标准很多,今天工程小通就介绍环评的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

工程收费标准是工程从业人员及工程管理必不可少的文件,对提高工程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报价、咨询、请款等过程中不可缺少,工程相关收费标准很多,如下:建设工程环评收费标准、水保收费标准、可研及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勘测设计收费标准、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等等,工程通网收集了各种工程收费标准供大家下载,谢谢对工程通网的支持。

  

2002年1月31日,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收费标准,成为很多工程从业人员在报价或拟合同时的环评编制及评审参照标准。

环评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二〇〇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

6~15

15~3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2~4

4~7

7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0.8~1.5

1.5~3

3~7

7~9

9~13

13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5~0.8

0.8~1.5

1.5~2

2以上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附件2之表1和表2。
    5、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40%。
    6、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飞机等特殊监测等费用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

 

表1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    业

调整系数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区域

1.2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1.0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

0.8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0.6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

调整系数

敏感

1.2

一般

0.8

 

三、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日收费标准

高级咨询专家

1000-1200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800-1000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600-800

 

下载链接:   计价格[2002]125号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02年3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54号)对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作出执行通知。

执行
 

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2年1月31日发布实施,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评估工作是控制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境评价和管理”指示的重要措施。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要求,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评估工作。同时,按照《通知》的规定,明确收费性质,严格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禁止在价格上不合理竞争。

二、为了落实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本着“科学环评,依法审批”的原则,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改变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机制,减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工作能转交中介机构完成的,应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完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委托相应级别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形成技术评估报告,并对结论负责。技术评估报告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审批的技术依据。

四、评估机构的资质由相应级别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由国家级评估机构负责;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由省级评估机构负责;市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的管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当地情况决定。

五、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配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评估专家和技术设备,不得与建设单位有任何行政上或形式上的隶属关系,不得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评估机构的指导,明确责任,采取措施,保证技术评估报告的质量。省级技术评估机构须报总局备案。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总局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但是经常有人问: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废止了吗?工程小通查询了解到,2016年7月1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部令 第40号)中提到了相关内容。

废止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部令 第40号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2016年7月13日

附件(部分)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

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

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

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

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

……

 

从这个层面上说,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已经废止了,也可以查看  2015年以来废止失效的全国性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第1025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是市场化,就是根据比价来选定供应商。其中监测的价格各个省会有一些指导价,其他的工时费就没有指导价了。

换句话说,环评已经是市场价了,很难说一个环评项目具体是多少钱,因为环评没有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纯属商业行为,你可以和环评公司的老板去谈,如果环评公司的老板愿意给你免费做环评也是可以的,纯属商业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大多数公司在报价或拟合同时仍采用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作为参照收费标准,所以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作为环评编制及评审收费依据也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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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计价格[2002]125号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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