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新政策与新亮点解析
2026年3月5日,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这一文件针对“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系统性、深层次的政策“松绑”与“增效”,同时严守生态与耕地底线,堪称自然资源领域审批制度、规划管理、用地机制的一次全方位升级。它并非对以往政策的简单修补,而是基于过去几年要素保障经验,针对规划、审批、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环节的痛点,推出一系列突破性、集成性的改革举措。以下将从“新政策 + 新亮点”的角度进行深度拆解。
一、规划管理:从“静态管控”到“动态适配”,制度突破引领新变革
新政策
1. “一张图”全流程统筹:将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选址、审批、监管全流程数字化,确保项目依规划推进、要素随项目调配。
2. 规划许可制度创新:
• 部权限用地预审与先行用地委托省级办理。
• 已联网省份中,纳入清单且落图落位的单独选址项目,省级出具规划许可意见(有效期3年)后,即可先行用地,无需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
•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报部备案即可。
3. 规划年度动态维护: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的前提下,年度优化规划分区、边界以及项目清单。国务院审批的规划经省级审核后报部备案,其余规划由省级核准启用。
新亮点
• 审批前置大简化:将“预审 + 选址 + 许可”整合为一步,3年有效期与先行用地政策相结合,大幅压缩项目落地周期。
• 规划“活”起来:告别“一编管终身”的模式,年度动态优化使规划能够快速适配项目落地需求。
• 权限大幅下放:部里将核心审批权委托给省级,减少层级流转,提高审批效率。
二、审批流程:从“分散串联”到“联动并联”,效率革命开启新篇章
新政策
1. 多要素统一平台联审:在省域内,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在同一平台进行联审,市县同步开展勘测定界、踏勘、公示工作,实现一次综合论证。
2. 审批材料“瘦身”:
• 报批以最新变更调查成果为参考,保证地类唯一性。
• 报批启动后,林草批文到期无需重新办理。
• 不再审查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在批复时告知相关要求。
• 对于非项目主体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市县政府承诺处置即可报批。
3. 分段/分期用地更灵活:
• 单独选址项目可分期申请用地。
• 线性项目以市县级为单位分段申请(林草同步)。
• 已批项目调整范围时,调入部分依法报批,调出部分由原地主使用。
新亮点
• “一件事一次办”:多部门、多要素并联审批,一次踏勘,彻底解决“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
• 历史遗留问题破冰:承诺制有效解决了违法用地报批的堵点问题。
• 线性项目分段办理:办理范围从市级放宽到市县级,覆盖范围更广,成本更低。
三、征地与耕地:更高效、更平衡,保障与公平并重促发展
新政策
1. 征地流程优化:
• 按照“一张图”范围并联开展征地前期工作。
• 城镇开发边界内成片开发征地,不再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
2. 耕地占补平衡优化:
• 以县域平衡为主、省域调剂为辅。
• 水库淹没区耕地,在农用地内部进行调整,纳入总量平衡。
• 不损毁永久基本农田的战略性或非战略性矿业权,可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设置。
新亮点
• 征地提速:取消成片开发方案,简化城镇征地流程。
• 占补平衡更灵活:省域调剂与淹没区不算占补相结合,破解资源不足地区项目落地难题。
• 矿业与耕地兼容:在不损毁的前提下允许重叠,兼顾资源开发与耕地保护。
四、临时用地与矿业用地:更弹性、更集约,破解长期痛点谋突破
新政策
1. 重点项目临时用地(林草):
•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临时用地可跨标段接续使用,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施工周期。
• 用林用草合并编制复垦与植被恢复方案。
2. 矿业用地新政:
• 勘查、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分期分区批准临时用地,每期不超过5年、累计不超过矿业权期限,续期可接续。
• 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一次性预留、滚动开发、分期办理手续。
• 乡村增减挂钩指标(含采矿用地复垦),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征收;无法征收的,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新亮点
• 临时用地“不折腾”:接续使用与合并方案,解决施工周期长、反复报批的问题。
• 矿业用地“弹性化”:临时用地长期化与分期办理,适配矿业开发规律,降低成本。
五、存量与增量:严控新增、盘活优先,房地产重大转向引新局
新政策
1. 新增与存量挂钩:
• 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盘活存量面积(盘活一亩、新增一亩)。
• 省级统筹“十五五”新增指标,新增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与民生,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
2. 城中村改造特殊支持:
•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可用于保障房、公用设施、零售商业建设,并办理新增用地手续。
3. 闲置用地盘活:已批未用建设用地,原批准机关可撤回批文,占补平衡指标仍然有效。
新亮点
• 房地产用地“红线”:新增用地原则上不用于商品房开发,倒逼房企转向存量盘活与城市更新。
• 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内涵发展,严控“摊大饼”式发展。
• 城中村改造松绑:零星地块可新增用地,支持民生配套建设。
六、陆海统筹与保护地:生态与发展共赢,新领域突破谱新篇
新政策
1. 陆海空间分类管理:
• 已成陆区域按土地管理,未批已填区域经查处与修复后可利用。
• 未成陆区域按海域管理,涉及集体土地维持现状,不得新增围填海。
2. 游艇/海钓产业支持:
• 优化布局,保障用地、用海、用岛、海岸线,不得违规围填海。
• 无居民海岛配套合并方案;探索游艇码头泊位审批、转让、登记、交易制度。
3. 自然保护地优化:
• 省级整合优化成果作为项目配置依据。
• 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线性基础设施可无害化穿越自然保护区(衔接新《自然保护区条例》)。
• 红树林分布区未认定为“红树林地”的,按当前地类管理。
新亮点
• 围填海“堵疏结合”:严禁新增、盘活存量,既守护生态又促进利用。
• 海洋经济新赛道:游艇、海钓产业制度创新,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
• 保护地“弹性适配”:无害化穿越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使线性项目落地更顺畅。
七、设施农业与生态产业:支持乡村振兴,民生导向添活力
新政策
1. 设施农业用地:
• 不破坏耕作层、符合耕地标准的,按耕地管理。
• 不符合的农业设施及附属配套,可占一般耕地,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管理,纳入“一张图”。
2. 生态产业支持:森林草原游憩、露营、科普的小型便民设施,可与林草生产设施统筹建设。
新亮点
• 设施农业“松绑”: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即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 生态旅游“低成本”:统筹建设、简化审批,激活森林草原生态价值。
八、核心总览:13条新政的3大核心突破
1. 规划与审批大提速:“一张图”与许可三合一、权限下放、并联审批,大幅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2. 用地机制大优化:分期分段、临时用地接续、矿业弹性用地、存量盘活挂钩,破解各类用地痛点。
3. 结构与导向大调整:新增不搞商品房、优先重大项目与民生、陆海统筹、生态兼容,明确高质量发展导向。
行动指引:不同主体各展所长,共促发展新格局
• 地方政府:加快“一张图”建设,优先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纳入年度维护计划,通过盘活存量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用地单位:项目前期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提前落图,优先选择存量土地资源,避免因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审批成本。
• 社会公众:关注新增建设用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导向,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等民生项目有望加速落地。
• 土地咨询机构:提升自然资源用地保障咨询服务能力,前置服务重构盈利模式,挖掘政策红利新赛道,升级风险控制体系。
总体而言,这份文件为“十五五”期间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极具含金量的政策“工具箱”,是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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